一、積分來源
1、直接購買:1新台幣=5積分
2、成交積分:7天內成交獲得150積分,15天內成交獲得100積分,30天內成交獲得50積分。
3、消費獲得積分:消費200點=100積分。積分的贈送需要是200的倍數,若不滿200,將不會贈送。(如:您一次性消費200元將獲得100積分,消費400元獲得200積分,若消費300元,系統也只贈送100積分唷,消費的金額無法積累獲得積分唷!)
二、積分兌換
積分可以兌換中古車物件更新次數,5積分兌換一次更新。
三、積分過期規則
1)除購買的積分外,若賬戶三個月內未使用更新積分,贈送的積分將過期清零。
2)積分一旦購買,無法取消退還點數。